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校實施人員居家辦公,考量各單位可能有無法檢附相關實體付款文件到校辦理經費報支之情形,為利業務推動,疫情期間得以線上公文簽核方式辦理經費預借,事後再結報轉正。

相關檔案: 
備註: 

相關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1. 預借款項簽案,請檢附「預借款項申請表(毋須核章)」、「公用清冊(毋須核章)」及「相關佐證資料」等電子附件;款項應逕付廠商者,請附「廠商匯款資料」。預借款項申請表請至主計室網頁→表格下載→業務費/研討會用表項下下載表單內資料請務必確實查填。

  2. 如屬委辦、補助計畫經費,電子公文須請計畫主持人核章。

  3. 奉核後請將簽案及相關附件送主計室辦理後續作業。

  4. 預借款項如涉及採購,仍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5. 請於恢復到校辦公3個月內,依原經費報支程序檢附相關原始憑證及文件辦理預借款項結報轉正。倘預借款項未能結報或逾期未辦理,由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負責追繳。

  6. 如有需預借人事經費者請先洽人事室第四組。

年度: 
2021